考生如對本人的筆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按規(guī)定程序向考試所在考區(qū)教育考試機構提出復核申請,考區(qū)教育考試機構匯總后上交省教育考試院。
申請須注明申請人準考證號、姓名、身份證號、需復核科目代碼、網上查詢到的成績、聯(lián)系電話。省教育考試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試中心復核結果后以書面方式通知考生所屬考區(qū)教育考試機構,由考區(qū)教育考試機構告知考生。
就是由評卷組座位人員進行溝通商議,最后來決定教師筆試的成績。一個教師的筆試成績必須經過符合才能準確的,這里有評委組人員進行復核,給出最終的成績。
3天之內。因為根據教師資格證考試成績復核的流程,一般自申請復核之后在3天之內就會收到復核結果的短信通知。所以是3天之內
2020江蘇教師資格證筆試復核48小時內查詢結果。因為,教師資格統(tǒng)考,筆試網絡報名可于提交審核48小時內查詢資格審核結果。
網上審核的地區(qū),大部分地區(qū)在報名成功后的48小時之內會審核完畢,審核快的幾分鐘就可以審核好,慢一點點的可能要等兩天,甚至更長,只要還在審核時間內,就不要擔心,即便報名時間過了,若是審核不通過,也還會有重新修改資料的機會。
向廣東教育機構提出復合申請,但要在成績出來后10天內提交申請。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按規(guī)定程序向考試所在考區(qū)教育考試機構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申請須注明申請人準考證號、姓名、身份證號、需復核科目代碼、網上查詢到的成績、聯(lián)系電話。根據教育部教育考試院有關規(guī)定,復核內容僅限于答題卡掃描是否準確,答卷是否漏評
1、請準備好考生本人簽名的成績復核紙質申請,內容為“姓名×××,身份證號××××××××××××××××××,參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現(xiàn)申請對考試科目×××進行成績復核”,考生簽名后拍照或者掃描成圖片文件,大小不要超過4M。
2、12月9日8:00后,訪問成績復核系統(tǒng)(http://jzfh.jnzk.net),填寫本人姓名及身份證號,點擊下一步進入第二頁填寫聯(lián)系電話,勾選要復核的科目,上傳拍照或掃描后的申請圖片文件,點擊“提交申請“即可。因手機瀏覽器兼容性問題,請使用電腦操作,不要使用手機操作。
3、本次考試成績復核申請受理時間為12月9日-12月22日。
4、成績復核流程為“考生在線申請成績復核—市招考院每日向省招考院上報申請數(shù)據—省招考院每日向國家教育部上報申請數(shù)據—教育部復查后逐級返回核實成績”,整個流程預計在申請復核后的3-5個工作日內完成。
5、市招考院收到國家教育部返回的復核成績后,若成績有變化,會電話通知考生最終成績。若成績不變,則不再電話通知。考生也可在查分工作日內撥打86111580查詢成績復核結果。
復核流程如下:
一般地,教師資格證筆試成績是可以復查的,也有些省份不接受復查。當然,我們可以查看本省的教師資格證筆試報名公告,筆試公告上出現(xiàn)了相關復查信息,就表示該省成績可以接受考生復查,否則就不可以復查。
復核時僅查詢登記分數(shù)是否準確。下面以往年“上海”地區(qū)成績復查為例: 對本人成績有異議的考生,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以考生寄出郵戳為準)向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提出本人親筆簽名的成績復核書面申請,筆試成績復核申請表(申請表中所有信息缺一不可,信息不全將無法查詢),工作人員收到郵寄的書面筆試成績復核申請后10個工作日予以電子郵件或電話回復成績復核結果。
復核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如果考生對自己的筆試成績有疑問,可以在成績公布后的10天內進行復核申請。
申請復核的考生需要前往自己所在考區(qū)的招生考試機構,填寫《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復查申請表》。
復核的范圍主要包括漏登分、錯累分,漏評閱試題等情況。
復核結果將由州、市招生考試機構通知考生。
教師資格統(tǒng)考,筆試網絡報名可于提交審核48小時內查詢資格審核結果。網上審核的地區(qū),大部分地區(qū)在報名成功后的48小時之內會審核完畢,審核快的幾分鐘就可以審核好,慢一點點的可能要等兩天,甚至更長,只要還在審核時間內,就不要擔心,即便報名時間過了,若是審核不通過,也還會有重新修改資料的機會。
教資成績復核需在筆試成績公布10個工作日內向報考考區(qū)所在地的教育考試機構提出復核審請!
2021年上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已發(fā)布,考生可于2021年4月15日起,登錄中國教育考試網(http://ntce.neea.edu.cn)查詢筆試成績。考生如對本人的筆試成績有異議,可在筆試成績公布10個工作日內向報考考區(qū)所在地的教育考試機構提出復核申請。復查后的反饋結果由當?shù)亟逃荚嚈C構告知考生。
具體申請復核方式(供參考,各省市可能復核方式有差異):
考生如對本人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向報考考區(qū)提出核查申請,申請以郵件方式發(fā)送至各考區(qū)郵箱或電話咨詢各考區(qū)教育機構,郵件主題為“考生姓名—NTCE核查申請”,申請內容包括申請人準考證號、姓名、身份證號、核查科目代碼、網站查詢分數(shù)、聯(lián)系電話。申請信息須準確、完整。核查結果將以郵件方式通知考生。